西安市即日起开展2017年度药品经营使用秩序专项检查工作
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即日起至7月20日,我市将开展2017年度药品经营使用秩序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中,我市将重点检查法律法规禁止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国家规定专门管理的药品、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的药品等,严格规范药品销售行为,进一步消除群众用药隐患。按照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应建立慢性病处方药管理档案,坚持一人一档。顾客在下一阶段的复诊期到来之前,如需要再次购买相同药品时无须再出具处方,在慢性病登记本上做好详细记录后方可销售。药品零售企业可借助“互联网+”推行“微问诊”处方服务工作。各区县局要引导鼓励药品零售企业积极推进“微问诊”处方服务工作,为群众安全用药提供方便。
我市还将严打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违规销售回收药等行为,同时将对医疗机构药品来源是否合法、储存药品质量是否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