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封顶线调至25万元(3)
转诊 全面实行技术转诊制度
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需持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单。孕产妇、5周岁以下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等特殊患者;恶性肿瘤、危重、急诊、术后复诊、特殊病(结核病、传染病及精神病等)及眼科患者,住院无需转诊,可直接到三级定点医疗。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因病情需要上转的参保患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的差额部分;康复期下转者,取消下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
下调 直接到三级医院看病报销比例下降
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其他疾病未经转诊,直接到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在原补偿比例的基础上下降30个百分点予以补偿。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未按分级诊疗规范要求或未经市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意,自行到统筹区域外非西安市定点医疗机构选择就诊或不规范转诊的,出院时产生的费用按同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标准的50%进行补偿。
分类 慢性病报销增至38个病种
门诊慢性病报销从13个病种增至38个病种,并分类三个种类。门诊慢性病Ⅰ类(8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Ⅲ期肾透析、各类器官移植术后、白血病、血友病、小儿脑瘫、再生障碍性贫血、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门诊慢性病Ⅱ类(15种):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综合征、苯丙酮尿症、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精神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豆状核变性、慢性支气管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运动功能障碍、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慢性病Ⅲ类(15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巨趾症、癫痫、紫癜性肾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伴并发症、高血压病2级及以上、扩张性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视神经萎缩、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X连锁低磷佝偻病、多耐药肺结核。
门诊 慢性病最高报销2万元
门诊慢性病报销封顶线。门诊慢性病Ⅰ类、Ⅱ类、Ⅲ类封顶线分别为2万元、8000元、5000元。补偿办法。实行凭票定额补偿,补偿比例为65%。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同类门诊慢性病,补偿时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类门诊慢性病,补偿时封顶线就高不就低,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封顶线提高20%。记者张毅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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