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封顶线调至25万元
昨天,记者从西安卫计委获悉,3月起,西安实行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方案》,西安城乡居民住院门诊医保报销封顶线从每人每年15万元上调为25万元。
调整 一二级医院住院起付线下调
住院补偿起付线和补偿比例为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线统一下调为150元,补偿比例为85%;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简称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从1000元下调为400元,补偿比例为7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办法执行过渡期政策。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原政策,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以下标准:西安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0元,补偿比例为6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70%。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0元,补偿比例为55%;少年儿童及大学生的补偿比例为60%。起付线以上按比例给予补偿,具体计算方法:参保患者住院总费用减去“不在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和“起付线”之后,按比例补偿。
高龄 80岁老人住院至少报销80%
高龄老人住院补偿。参保人员中80岁以上(含80岁)老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90%比例报销,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按80%比例报销;参保人员中90岁以上(含90岁)老人在省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按90%比例报销。参保住院患者年龄计算时间以出院结算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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