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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傥骆路铁路立交引道(站前路——石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信息第二次公示

2017-03-27 10:10  汉中日报  字号:T|T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汉中市傥骆路铁路立交引道(站前路——石马路)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傥骆路铁路立交引道(站前路——石马路)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汉中市汉台区傥骆路,南起站前路,北至石马路地段,道路工程全长491米,规划红线宽34米,按城市道路Ⅱ级次干路设计车速30km/h,沥青砼路面,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制排水等地下管线,以及绿化、照明、交通标识等附属设施,本项目工程估算总投资2775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项目实施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发生在施工期:项目施工材料运输和堆放、施工废料的处置产生的废渣、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水环境产生污染;施工扬尘对道路两侧环境空气可能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噪声对临近的居民造成短期不利影响。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此外可能存在风险事故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项目通过采取施工废渣运至弃渣场统一处理;设置临时沉淀池集中处理施工废水,并回用于降尘;加强施工区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采用篷布遮盖。施工期应注意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免施工噪声对居民休息造成不利影响;施工机械应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并加强维护,减缓机械噪声不利影响。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汉中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项目建设的同时会对沿线环境带来不利影响,但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减轻或消除,工程建设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建设项目沿线周围和关心项目建设的广大公众的意见。征求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对项目了解程度和认可与否;②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③其他有关环保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途径和时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将自己的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建设单位: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地址:汉中市民主街市政府八层邮编:723000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222270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延安力舟环保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凤凰办事处西环路346号A座821邮编:716000

联系人:叶工13809113122电话:13809113122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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