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宝鸡】外地被告缺席开庭法官在微信上审案

2017-03-28 18:22  宝鸡日报  字号:T|T

3月24日,岐山法院在审理一起劳务报酬纠纷案时,由于被告袁某拒不到庭,办案法官遂通过微信送达文书、组织质证,当庭将此案顺利地审理完毕。

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该案原告孙某在被告袁某承包的工地上打工,袁某欠孙某劳务费50999元,并向孙某出具了结算单,承诺2016年收麦前结清余款。但欠款到期后,袁某仍未还款,孙某多次催要一直无果。今年2月,孙某将袁某诉至岐山法院。承办法官雒滢发现,被告袁某是外地人,在岐山的工程干完后便不知了所踪,尽管电话取得了联系,但袁某却拒不到庭应诉。为了不耽误案件的审理时间,雒滢利用微信将袁某添加为好友,通过微信多次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并讲明了利害关系。袁某终于告诉法官自己目前的具体地址,并在法官的引导下通过微信发送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及答辩状。

3月24日,法庭依法对本案进行缺席审理,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当庭讲明了袁某未出庭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然而在庭审的过程中,原告仅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结算单作为证据,为了查清事实,法官再次通过微信给被告发送证据予以质证,核实了该证据的客观合法性。同时,被告袁某也通过微信向法庭提交了证据,原告孙某当庭予以质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袁某限期支付原告孙某劳务费及利息共计5万余元。本报记者付娜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全站热点
    游“欧洲”城堡,感美酒文化——西安市第五保育院樱桃六班社会实践活动

    2017-03-28 17:00阅读

    长师附小党支部开展 "解放思想找短板,齐心协力补短板”讨论活动

    2017-03-28 11:02阅读

    【铜川】印台区教育扶贫奋勇争先

    2017-03-28 08:01阅读

    【商洛】改陋习 树新风 扬正气 暖民心

    2017-03-27 10:21阅读

    【商洛】试马镇活跃着6支党员服务队

    2017-03-25 08:01阅读

    新学期“伙委会”---促进师幼健康发展

    2017-03-24 11:11阅读

    【宝鸡】立起廉政公益宣传牌劲吹为民务实清廉风

    2017-03-23 18:14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