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召开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启动大会
3月30日,我市召开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启动大会。记者获悉,我市决定将城市公立医院新增门诊诊查费(含挂号费)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这意味着,4月1日起,新农合参合患者,到全市69家新农合协议定点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就诊,产生的门诊诊查费用中新增部分全额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按照规定,我市参合患者到城市公立医院门诊就诊,门诊诊查费中新增部分由就诊医院先行垫付,按月向患者所在区县新农合经办机构结算。参合患者就诊时须提供合疗证作为医院审核依据,未能及时出具合疗证的就诊患者不能纳入支付范围。门诊诊查费用封顶线与门诊统筹封顶线合并计算。
我市要求各新农合统筹区县、各医院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定期将费用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完善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新增门诊诊查费用网络直通车报销,提高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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