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将出台《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系列政策(2)
申报特色小镇的流程是什么?
经初审考察联审等程序最终公布名单
据姜建春介绍,所有符合基本条件的特色小镇都在申报范围内。我市特色小镇建设相关领导单位将根据各区县、开发区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情况发文通知,原则上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特色小镇创建进行统筹谋划,择优选出申报对象。”姜建春表示,申报材料包括规划方案、建设计划、投资主体等,同时还包括特色小镇所在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支持创建对象的服务扶持举措或政策意见。
我市特色小镇建设相关领导单位将对照申报条件,对各区县、开发区申报的名单进行汇总和初审,提出初步名单,并且组织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和有关专家(从相应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按照产业类别组成初审小组,对初步名单中的小镇进行实地考察,随后召开联合评审会,由特色小镇创建主体进行陈述和答辩,综合打分结果,提出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培育对象建议名单,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审议,最终发文公布创建和培育名单。
特色小镇将享受哪些政策支持?
加强用地保障优先享受招商政策
记者从昨日的专题培训会上了解到,对于列入特色小镇创建类和培育类名单的,将按照市级重点项目管理,享受市级重点项目的政策和保障服务。全市在信息经济、商贸物流、金融基金、先进制造等领域新引进的符合进入特色小镇的项目,将优先布局到相应的特色小镇,同等条件优先享受市级相关招商政策,增强特色产业聚集度,避免同质竞争。
不仅如此,我市还支持特色小镇改革创新,加强用地保障,为特色小镇建设发展留足空间,完善城建基础设施、商业配套设施等建设,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支持特色小镇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和专业孵化器,形成区域板块创业创新聚集区,同时,我市还将实施相关奖励政策,涉及土地、评优等领域,从而进一步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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