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工商局专项督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星级经营场所公示
按照全省和市政府整顿市场环境的工作部署,市工商局迅速行动,4月7日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星级经营场所专项检查的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加强对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星级经营场所的动态监管,努力营造诚信经营、守信重诺的市场气氛,让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星级经营场所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进汉中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立即对辖区已公示的各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星级经营场所进行逐户检查,并于每年4月30日前,将检查回访情况梳理汇总上报。对新申报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星级经营场所公示的企业,审核机构要严格按照《陕西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规定标准和《星级经营场所公示办法(试行)》分类及对应星级标准,广泛征求意见,按程序严格审核。对已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星级经营场所,一经检查不具备公示条件的,一律撤销公示资格,或经检查确认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应当立即降级。对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坚决不予公示,确保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星级经营场所名副其实。对被取消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星级经营场所,4年之内,不得再次参与公示。
《方案》强调,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要通过各类宣传媒体,积极开展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及星级经营场所的宣传,引导理性消费,警示违法经营,提倡诚信兴商。要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督查,积极推动建立政府层面的诚信监管协调机制,完善与相关部门的执法联动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形成对市场主体诚信经营的监管合力。
(张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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