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单车可以共享,文明能否共享?
郑晔
近段时间,在市区的大街小巷、社区,“共享单车”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这种自行车以取用快捷、使用方便等优点,赢得市民的青睐。然而,令人惋惜的是,在“共享单车”降临我市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里,恶意损坏、乱停乱放等行为屡见不鲜。街头共享单车屡遭“黑手”,让人不禁要问:单车可以共享,我们文明城市公民的文明素质能否共享呢?
“共享”就是资源的共同分享及利用。远古时期,人类为了生存共享食物;文明社会,人们互帮互助共享爱心,可以说,不论是共享食物、知识,还是资源、爱心,“共享”伴随着人类发展进步的每一步。进入互联网时代,“共享”成为一个热词,“共享经济”的出现,更加拓宽了共享的领域,“共享单车”就是充分利用“互联网+”理念应运而生的。这一新事物的出现,不仅引导绿色环保出行的新时尚,有效解决都市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更需要人们尽快适应新形势下的“共享”思维。简单来说,这种共享模式,更加需要市民的自律意识和分享意识。在使用共享产品的时候,不仅要考虑到自己的便利,更要想到是否方便他人的使用。就拿“共享单车”来说,有些人在使用过程中,毫不爱惜,损坏车辆,使原本可以反复使用的“共享单车”伤痕累累;还有的市民在用完后,放在自己的家门口,或者加装私锁,把共享产品变成了私人财产;还有些人,不顾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乱停乱放共享单车已成了城市一“乱”,这完全违背了“共享单车”的初衷和使用规则。
“共享单车”考验的是市民在松散管理下的公民道德和文明素质。“共享单车”从使用到归还的每个环节,市民都可以通过手机独立完成,全程不需要与管理者、经营者接触。那么,每一个使用者,能否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依然保持个人的文明素质,做到规范用车,不损坏公物?能否在自己使用结束后,有序停放,方便他人使用,做到与人方便与己方便?能否在使用“共享单车”、健身器材等公共物品的时候牢记公共属性,自觉维护公共福利?这些行为的好与坏,直接标志着这个城市绝大多数市民文明素质的高与低。
宝鸡是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华礼仪之乡。作为宝鸡市民,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共服务的使用者和受益者,让我们每位市民,把“共享单车”当成测试个人文明素质的“试金石”,当成检验城市文明程度的风向标,在共享单车的同时牢记文明用车,共享文明素质,让共享单车与文明同行,共同缔造和谐有序、互助共赢的都市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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