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包抓监管方案出炉(2)
分工
各司其职层层负责
在职责分工方面,方案明确包抓领导、行业管理部门包抓责任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各司其职、层层负责,确保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包抓领导要全面掌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措施,主动检查、跟踪、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集中整治工作,对行业管理部门包抓责任人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检查,切实提升辖区内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水平。
行业管理部门包抓责任人要熟悉掌握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6个百分百”和“7个到位”等要求;开展日常检查、巡查,督促包抓项目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扬尘治理方案,并依照方案落实情况足额支付相关费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要建立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备案;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工地扬尘防治、防护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及时整改扬尘污染问题,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履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职责,对施工单位扬尘治理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存在严重扬尘污染问题的项目,及时报告行业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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