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包抓监管方案出炉(3)
流程
实施“五步”工作法管住扬尘污染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包抓监管实施“自查、巡查、反馈、整改、督查”五步工作法。
自查: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每天对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利用项目例会等时机,相互通报自查情况,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巡查:包抓领导每周不少于1次、行业管理部门责任人每周不少于2次,对包抓项目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情况进行巡查,并详细记录巡查、整改情况。
反馈:包抓领导对巡查发现、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问题,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反馈给行业管理部门包抓责任人或项目负责人。
处置:按照“谁包抓、谁监管、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现场可解决的问题,当场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限时、定人、按标准跟踪整改。
督查:市建委、市城管局、市城(棚)改办、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地铁办等相关市级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扬尘治理”的原则,采取“三不两直”(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查处)督查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督查各方责任和标准措施落实。
要求
所有建筑工地竖立公示牌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要严格按照包抓监管方案,严格落实包抓监管责任,建立领导包抓、行业管理部门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司其职的包抓监管体系,抓好辖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4月底前辖区内所有建筑工地竖立包抓监管公示牌,公示各级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实行红黄绿牌监管制度(绿牌为达标施工、黄牌为警告整改、红牌为停工整顿)。
4月30日前,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门将辖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包抓监管台账,上报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组。 记者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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