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西安水质量 2017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2)
公开“10+3”企业已取缔清单
在工业水污染治理方面,向社会公开“10+3”企业已取缔清单,杜绝不符合产业政策且已关闭的工业企业死灰复燃。
督促各类新建、升级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及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年底前,全市12个省级以上、省考工业园区建成运行或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同时,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污染,加快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6月底前,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向社会公布。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规定排污
实施水资源节约保护,将高耗水产业纳入禁止或限制产业目录。2017年底,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9.46亿立方米以内,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并按年度实施。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许可。
推行排污许可。6月底前,完成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年底前,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所涉及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年底前,建成全市水环境监测网。并推行绿色信贷,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
《方案》要求,落实河长制,各区县、开发区要制定并落实“一河一策”治理计划,要把水质目标落实到每一条支流、每一个辖区、每一个断面,把治污措施和项目落实到各污染点源、排污单位和负责人。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企事业单位涉水环保设施、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进行检查,通过案件通报、移送司法的措施,切实解决各级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特别恶劣的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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