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2016年汉中市环境状况公报摘要
一、2016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
1.环境空气质量:2016年,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5.36,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0天,优良率73.8%;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西乡环境空气污染指数4.20,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4天,优良率80.3%;镇巴环境空气污染指数3.40,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8天,优良率92.3%;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优于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其余8个县城区因空气自动站建设或升级改造,未进行评价。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区均未出现酸雨,自然降尘符合省控标准。
2.水环境质量:2016年,全市监测55个河流、湖库断面(点位)均为Ⅰ-Ⅲ类水质,主要河流、湖库水质总体为优。
汉江水系37个监测断面,全部达到水域功能区划标准。其中干流8个监测断面中,烈金坝为Ⅰ类水质,汉江桥闸断面为Ⅲ类水质,其余6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支流29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濂水河入汉江水质由Ⅲ类提升到Ⅱ类。
嘉陵江水系14个监测断面中,除东渡河入嘉陵江口断面外,全部达到水域功能区划标准。其中干流白水江、横现河、鲁光坪和燕子砭4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支流10个监测断面中,东渡河入嘉陵江口断面为Ⅲ类水质,氨氮超过水域功能区划Ⅱ类标准0.27倍,其余9个断面均为Ⅱ类水质,东渡河、八渡河入嘉陵江口断面同比水质好转。
石门水库、南湖、红寺湖和石泉水库西乡茶镇湾4个监测点位均为Ⅱ类水质。
汉江、嘉陵江流域18个县(区)界考核断面中,嘉陵江甘肃入略阳境断面年均浓度符合Ⅰ类水质标准,其余17个断面均符合Ⅱ类水质标准。
14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指标达标率100%。
3.声环境质量:2016年区域声环境质量,南郑为“好”质量等级,城固、洋县、西乡为“较好”质量等级,市中心城区和勉县为“一般”质量等级,略阳为“较差”质量等级。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市中心城区和南郑、城固、西乡、洋县、略阳为“好”质量等级,勉县为“较好”质量等级。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市中心城区昼、夜间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分别为87.5%、70.0%;城固县、南郑县城区昼、夜间达标率均为100%;勉县城区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100%、75.0%;洋县城区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66.7%、100%;略阳县城区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75.0%、56.2%;西乡昼、夜间达标率分别为100%、75.0%。
二、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情况
1.污染物总量减排:
2016年完成减排项目35个,辖区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1%、2.74%和4.2%,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削减任务的100%、100%、137%和210%。
2.大气污染防治:突出抓好“抑尘”、“减煤”、“禁燃”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出台“黄标车”禁行办法,全年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15万张,淘汰“黄标车”老旧车12728辆,拆改燃煤锅炉288台;制定《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办法》,累计检查工地45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02份,约谈人员120余人,查处违规运输车辆208辆。全市涉气重点污染源废气达标排放率100%,中心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90%以上。实施冬防期十大专项行动,启动重污染应急响应2次,全年无严重污染天气。
3.水污染防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持续开展流域治理。全市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95%以上,工业危废、医废处置率分别为100%和97%。城市生活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99%。划定县级、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16个。对中心城区45口水源井开展排查,关停取缔养殖场2个。城市重点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4.环保创建和农村环保:完成11个县区、54个镇、270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投资1.34亿元,建成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102处、生活垃圾污染治理工程11处、生活污水治理工程38套、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2处。争取下年度整治项目资金1.47亿元。严格落实“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工作要求,汉台、城固、南郑安装51个视频监控摄像头,实现24小时在线监控,全年秸秆禁烧率达到95%,综合利用率达88.5%。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无火点,全市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稳定向好。
5.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创新环评管理,取消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环评在线审批。全市共组织审查规划环评4个,审批各类建设项目1215个,总投资约654.8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26亿余元。
6.环境监管执法: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环保大检查、危废及辐射安全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环保公安联勤联动,累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15次,出动人员8800余人次,检查企业3000余家,立案处罚151起,罚款501.73万元,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扣押14起、限产停产3起、移送拘留14起18人。征收排污费2433.98万元,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952起,办结率100%。率先完成940个突出环境问题和831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建立166个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安全处置工业危废3.8万吨,医废1762.9吨,收贮密闭放射源4枚。印发《加强全市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处置工作的通知》,落实责任,编制应急预案170个,处置突发环境事件12起,特别是宁强“322”柴油槽罐车泄露处置工作,受到中省的肯定、表彰。
7.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印发了《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明确26个部门、12个县区,100项具体任务,实行清单式、问责式整改。截止2017年1月5日,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督查反馈的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个;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交办的75件环境案件,已全部按时办结。累计问责151人,关停取缔企业25户、停产限产18户、查封扣押4户,行政处罚46起、罚款171万元,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8.城市综合创建:以全省第一的成绩顺利通过省模考核验收,成为陕南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城市。生态市创建全面推进,3所学校获得“国际生态学校”称号;西乡、留坝、佛坪3个省级生态县和31个省级生态镇、村获得命名;城固、南郑2县完成省级生态县技术评估;命名表彰市级生态镇、村70个,市级绿色文明示范单位20家。制定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整治活动12次,投劳5.8万人(次),清理城乡垃圾1.5万吨。
9.环境宣传教育:围绕创模、治霾等重点工作和舆论热点,在主流媒体开设环保专栏,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实时发布环保要闻。推出《汉江清水盈盈向北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多篇深度报道,获得全国2016年度绿色传播最具影响力奖。依托“六五”世界环境日,组织开展网络公益植树、环保倡议街拍、环绕汉江徒步毅行等活动13次,深入开展“环保六进”,举办环保讲座、征文等系列活动百余场次。印制汉中《公众环保知识系列丛书》等书籍、手册20余种,制作《汉中环保之路》、《创省模亮点》等专题片,设立大型环保国策牌100多面,在电视、户外电子屏等媒介展播环保公益广告,形成浓厚的环保氛围,市民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85%以上,居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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