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全省委托电信代开代征业务在宝鸡稳步推进
今年5月10日至5月31日,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电信营业厅、宝鸡市眉县首善街电信营业厅两处委托代开代征试点营业厅累计代开发票260份,代征国税税款105498.23元,代征地税税费44087.98元。作为全省委托电信代开代征业务试点地区,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委托中国电信宝鸡分公司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征国地税税(费)款工作正在宝鸡稳步推进。
据了解,去年8月,陕西省国税局、陕西省地税局和陕西省电信部门联合提出利用电信的营业网点开展委托代开代征业务,并确定在宝鸡进行试点。随即,宝鸡市国税、地税、电信三个部门积极协作、紧密联系,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宝鸡市地税部门制定了详细的代开代征业务需求计划;宝鸡市电信部门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宝鸡市国税部门派出人手参与省国税局代开系统研发工作,并组织召开有关代开代征业务培训会,对电信部门具体操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及操作演练,强化实操能力,确保发票顺利打印,税款准确征收。
经过三方数月通力合作,精心筹划,2017年5月9日15时25分,随着第一份正式发票的开具和第一笔税款的代征入库,全省委托电信代开代征试点工作在宝鸡正式落地。此次委托代开代征选取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园电信营业厅、宝鸡眉县首善街电信营业厅进行试点运行。仅限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然人,申请开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交易的非免税货物以及提供的应税服务、劳务项目(不含房屋租赁与买卖,餐饮、娱乐)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委托代开代征工作,利用电信部门营业网点遍布乡镇及其信誉保障优势,对办税服务厅发票代开窗口进行分流。此举有效缓解了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压力,并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偏远地区临时经营纳税人,减少其来回奔波和在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的时间。而且满足优化纳税服务和净化发票管理环境的需求,适应临时经营税收社会化的发展。对电信部门来说,更是有效拓展了业务面。可以说实现了纳税人、税务部门和电信部门的三方共赢。
税务部门表示,此后将在试运行的基础上,先在各县区城区的18个分公司网点进行试点,待条件成熟后,会逐步扩大到52个乡镇营业网点。目前,选定的电信18个营业网点对应的主管税务机关,其信息中心已提早做好了委托代开代征的相关技术工作,征管部门也已经与电信部门签订好了委托代征协议,用于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已经提供到位。电信部门经过培训的人员通过演练,已经顺利地开出了代开发票,测试运行非常顺利。(帼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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