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民买房交了首付却被坐地起价 开发商:不符合限购新规(3)
房管局
已交首付款的按原政策执行
对于外地人在西安市购房资格问题,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7月6日发布的《关于落实西安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中很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或生育保险均可)的时间起算点,应以购房前一个月往前推24个月。”
他表示,实施细则也规定:“2017年6月28日以前,已在房屋买卖合同网签系统中提交合同网签信息的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原政策执行。未提交合同网签信息,但已签订购房协议,且已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的,持银行转账凭证等资料,按原政策执行。”
记者 陈思存 实习生 朱国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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