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未让人被罚西安司机告交警 一审判决:处罚没问题
11月8日华商报A4版报道了一位司机因车未让人被交警抓拍予以处罚后,司机将交警告上法庭的新闻。昨日,记者了解到,西安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司机败诉,法院认定车未让人交警处罚没问题。
车未让人 被罚100元扣3分
在11月8日华商报的报道中,司机李师傅说:“9月1日,我开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朱雀大街与大学东路路口时,在过斑马线时未停车让行人,被交警的电子眼拍下了,罚100元扣3分。”从电子眼抓拍的照片上看,李师傅行驶过斑马线时,一名女子站在斑马线上试图过马路,但李师傅的车并未停下。
李师傅觉得自己冤:“交通状况是动态的,我当时在外侧车道,旁边是用来分开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绿化带。这个行人在路口处的位置和绿化带差不多在一条线上,甚至还在靠里一点的位置。我从远处驶来,在我的视线范围,这名行人完全被绿化带遮挡。我前方也有车,可视范围就更小了。当时跟着前车,行驶至路口几乎已到斑马线的位置时,我才发现该行人一动不动地站在路口绿化带旁,此时如果紧急刹车会造成追尾,只好缓慢通过。如果我远远地看到这名行人在路口过马路,我有充足的时间,肯定会让行。”
最终,李师傅把交警碑林大队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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