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5月起实施城乡最低保障操作规程 这18类家庭不得享受
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决定,西安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西安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根据《操作规程》,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相关规定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可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可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的地区,原则上可将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为城镇且居住超过6个月、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户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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