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乱扔烟头、开车加塞等14种行为将受行政处罚(2)
实行文明行为记录制度记录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对于不文明行为的监督与检查,《条例(草案修改稿)》规定,西安市实行文明行为记录制度,记录单位和个人参加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文明行为和因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而受到行政处罚的不文明行为。对记录的不文明行为信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纳入西安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和答复,并为投诉人、举报人保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违法的不文明行为时,有权要求违法行为人提供个人真实身份信息及通讯联系方式;违法行为人拒不配合的,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按照规定通知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和时限内依法予以曝光,必要时可以向行为人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市、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应当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平台。
新建居民区应配套建设公共汽车客运设施
昨日,《西安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草案)》提请西安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审,《条例(草案)》规定,新建居民区应配套建设公共汽车客运设施。
《条例(草案)》规定,建设新区、居民区、商务区、工业园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轨道交通换乘站等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发展规划和《西安市常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公共汽车客运设施。
记者赵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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