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启动安宁疗护试点 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开(2)
建立示范基地 推动费用逐步纳入医保
西安市卫计委要求,近期各区县选择具备安宁疗护基本条件,有一定经验,且自愿积极探索的机构作为试点备选,经考察最终确定试点名单。各试点单位以患者需求为导向,制定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经所在区县卫计行政部门审核,对工作推进有力且取得显著成效的试点单位工作经验进行推广,并建立示范基地。
同时,探索制定安宁疗护治疗和护理收费项目及标准,推动心理疏导、上门服务等项目纳入收费范围,推动将居家和机构安宁疗护服务费用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范畴。对安宁疗护服务中所需的止痛、镇痛、麻醉等药物给予政策支持,并加强监管。
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建设安宁疗护机构、设置安宁疗护床位等。改进政府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安宁疗护服务机构。成立安宁疗护专家库,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医疗照护质量,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共同参与安宁疗护服务。
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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