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8家物业公司违规被房管部门记分公示(附名单)(2)
据该负责人介绍,2017年12月,住建部下发《关于做好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地不再受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申请和资质变更、更换、补证申请。对于物业公司,要求按照业主自我管理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推动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
针对目前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全面取消如何监管的问题,他表示,该局出台《西安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西安市将在2018年建立西安市信用信息体系,初步设置物业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将在2018年底前对区县开发区进行指导、培训。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西安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管理实行信用记分制度。市、区、县、开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信用征集情况实行动态监督管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基本分为100分,项目经理信用基本分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
他表示,西安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年度信用记分结果,每年评定物业服务企业及其项目经理的信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等级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按照下列标准确定:评定为甲级物服企业的,信用信息总分值不低于120分;乙级物服企业,信用信息总分值为119-95分;丙级物服企业,信用信息总分值为94-70分;丁级物服企业,信用信息总分值为69分以下。对物服企业及项目经理记分低于60分的将记入“黑名单”。
他介绍,物业公司的记分信息,将为小区业主选聘物服企业提供参考;同时可作为前期物业管理招标的评标权重,作为出具企业诚信意见的参考依据,作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物服企业实施其他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 (记者 陈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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