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9月起乱扔烟头、狗不拴绳等14种行为将被罚(3)
西安市文明办:干部遵守条例情况作为评优条件
昨日,西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关相林在发布会上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对不文明行为的严格执法。公安、城管、卫计等条例明确的行政执法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定不文明行为执法细则,向乱扔垃圾烟头、公共场所吸烟、不按规定饲养宠物等不文明行为“开刀问责”,深入推进对不文明行为的执法行动落地,形成震慑力,全面推进条例的施行。
同时,市、区文明办将成立督查组,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列入今年的年度重点考核事项,纳入系列文明评比和年度创建测评内容。凡是没有开展学习宣传或敷衍应付的单位,将予以通报、直至取消今年的文明系列评比资格。市直机关单位及区县、开发区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内容履职不到位的,在精神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考核中予以扣分。各单位、尤其是各级各类文明单位,要将干部职工遵守条例情况作为评先树优的必要条件,凡是发生条例规定的不文明行为且受到相应法律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评为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已经被评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同志,若发生承担法律责任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不文明行为的,要取消已取得的荣誉称号。
市民表示“严重支持”
普遍反映小区养犬问题成顽疾
昨日,对于条例的公布及施行,记者街头随机采访了5位市民,他们均表示赞成和支持,希望条例的实施能够有效提升城市文明程度。
“从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约束,我非常赞同。”市民张先生说,不文明养犬、行人闯红灯,这些城市顽疾以往都只能通过道德约束,纳入法律后进行相应的处罚约束力会更强,尤其是将不文明行为者纳入信用系统,震慑力会更强。
“四个字,严重支持!”30岁的段先生是名公交义务监督员,他说,日常工作中经常会看见一些不文明现象,如公交乘客随地吐痰,在座位上跷二郎腿踢到他人,不给老人孩子让座,更有甚者会将口香糖吐在座位上。以往这些行为都是靠道德谴责,效果有限,还往往引发争端,条例的施行将这些行为确定为公民义务,不得不遵守。
昨日,62岁的王女士带着4岁半的小孙子天天遛弯,得知条例即将施行,她拍手称快。她说,小区里不文明养犬行为很普遍,很多大狗都不拴绳,带孩子的人见了狗只能躲,物业和其他业主的声讨似乎效果有限,如用法律约束肯定会更好。
64岁的牛先生则提出,条例虽好,但处罚力度不够,记录曝光对于有单位的人具有约束力,但对于退休人员等无单位人员并不具有震慑力,他觉得实时的处罚更加直接有效。
记者 赵瑞利 实习生 朱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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