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9月起乱扔烟头、狗不拴绳等14种行为将被罚
禁烟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烟头等废弃物
乱倒垃圾、污水、粪便,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垃圾等;乱涂乱画,随意张贴广告散发传单
违反规定销售、燃烧烟花爆竹;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车不让人;机动车违规停车;车窗抛撒物品
出租车甩客、欺客、拒载;机动车走人行道,违规载人、载物等
行人乱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拦车乞讨散发广告等;室内装修、使用乐器干扰邻居生活
携犬出户未用牵引带,未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在文物古迹刻画、涂画、张贴
遛狗不拴绳、开车加塞不让人、行人闯红灯……这些城市顽疾一直以来都让人倍感头疼。昨日,新公布的《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文明行为规范上升到法律层面,市民表示“严重支持”。
秦岭保护等地方特色上升为法律规定
昨日上午,《西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举行,条例正式向社会公布,将于9月1日起施行。
西安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牛犁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从九个方面明确了文明行为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
文明健康生活,文明用餐、低碳生活等;
维护公共秩序,不在禁烟场所吸烟等;
爱护公共环境,不乱扔烟头等;
文明出行,不变道加塞、车让人、行人不闯红灯等;
遵守社区公共文明,不高空抛物、室内装修不扰民、文明养犬等;
文明旅游,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爱护文物古迹;
爱护生态环境,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内不得非法采集、采挖受保护的野生植物,不得野外烧烤等;
文明就医,不得侮辱、谩骂、殴打医务人员;
文明上网,不得编造、发布和传播虚假信息。
条例同时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慈善公益、无偿献血、志愿活动等七类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文明行为。
“条例将西安市推行的‘三项革命’和秦岭保护上升为法律规定,凸显了地方特色。”牛犁说。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