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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今年新组建66个“名校+”教育联合体(2)

2018-08-24 09:51  陕西传媒网-三秦都市报  字号:T|T

四种方式灵活 有效管理“名校+”教育联合体

可运用“一长多校”、委托管理、兼并融合、结对提升等模式进行管理。“一长多校”即任命“名校”校长兼任一所或多所“+校”校长,对“名校+”实施全面统一管理。委托管理即学校举办者通过与“名校”签订委托管理协议,聘任“名校”校长兼任“+校”校长,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实现“名校”对“+校”的全面统一管理。

兼并融合即在同一性质、同一学段 “名校”兼并“+校”,实现同一个法人、校长及管理团队,实施统一校园使用、统一教师安排、统一招生编班、统一教育教学、统一管理考核。结对提升即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确定辖区一所“名校”与相对薄弱公办“+校”签订结对协议,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带动提升“+校”发展。辖区内组建教育联合体由区县教育局核准命名。跨行政区域“名校+”由市教育局协调组建。

西安市、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加大对“+校”的投入,加强“+校”的校舍建设、完善部室、更新设备,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使“+校”面貌整体改观。“名校+”统筹使用场馆、实验室及设施设备,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使更多的学生享受一流的教育教学设施。

“名校+”联合体内 教师交流不低于20%

对跨区域、跨体制的“名校+”,校长一般由学校举办者聘任,副校长及中层干部试行“双校任职”,实行一体化管理。任职一般不低于3年。“名校+”校长统筹管理“名校+”教师,由校长根据实际工作和学校发展需要,“名校”“+校”合理调配交流教师,比例不低于20%。特别是将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等均衡安排到“名校+”内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任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同步提升。实施体音美等紧缺学科教师“走课制”。互派教师享受大学区教师交流补助政策。对交流3年以上(含3年)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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