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20个村600多万“煤改电”补贴 一年多了为啥还没发
为了治污减霾,村里实施“煤改电”,2017年冬季,西安市蓝田县华胥镇旦村部分村民签了协议,买了空调,但相应的补贴现在仍未发放。采访中,相关负责人表示,是资料出了问题,下周内发放到位。
煤改电补贴 每户最高不超过4000元
2019年5月6日,西安市蓝田县华胥镇旦村村民向华商报反映:“2017年冬天,村里煤改电,冬季不能用炉子,装空调取暖,我们与村委会签了协议,买了空调,但煤改电的补贴现在都没有发下来。”
记者在蓝田县人民政府官网看到,蓝田县财政局2017年11月28日公布了《蓝田县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蓝田县城乡居民煤改清洁能源财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中说,发放该细则是为了贯彻落实《西安市铁腕治霾财政奖补办法》、《西安市2017年“铁腕治霾 保卫蓝天”煤炭削减专项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城乡居民“煤改气”“煤改电”工作。
通知中说,对实施居民家庭煤改电采暖改造的用户,购买电取暖设备费用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补贴比例为费用总额的60%,每户最高补贴3000元,不足部分由居民自行承担,单个采暖产品购置价低于100元的不予补贴。对于购置电采暖设备并签订煤改洁合约(协议)承诺书的城乡居民,在首个供暖季结束(次年3月15日)后,依据供暖期电费缴费凭证按照每度电0.25元一次性给予财政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
根据通知中上述内容计算,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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