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去年发布“最严养狗条例” 为何难治“养狗乱象”?(3)
狗患治理
需建立长效机制
“城市居民养狗之风日盛,反映了人们物质生活得到改善后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但养狗人的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还需要时间来提升。”民警说,治理“狗患”不能仅仅依靠公安机关一个部门,应该是全社会都行动起来。西安市在治理“狗患”方面虽然遇到过难点问题,但一些居民小区在自治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值得肯定,目前西安部分小区管狗治狗工作就做得非常好。
据民警介绍,草场坡附近的长安三号小区住户以前经常投诉一些养犬者出门不拴绳等扰民现象。物业摸底后,统计出小区的养犬数量、种类,以及住户反映强烈的是哪几家扰民,还有遛狗不拴绳的行为,民警和物业挨家上门去做工作,还查到没有办证也一并要求限期办证;对扰民的给予警告,有几只大型犬的,要求3天之内迁移出限养区。
此外,荣城小区、陕西省体育局家属院、旭景名园等小区的管理工作也做得相当好。其中旭景名园小区的治狗举措在物业界堪称铁腕治理。旭景名园小区有2000多家住户,物业经过对小区住户的养狗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到包括狗的分布、种类、有无手续、是否做过防疫等情况。目前登记在册的共有50多只狗,为了能让人狗和睦共处,物业也曾请公安机关前往做宣传,拉横幅,给小区到处张贴文明养犬宣传画。
对于当前这边治理,那边依然出现恶狗伤人的现象,李律师坦言,应在广泛汲取民意民智的基础上,严格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刑法、卫生防疫法等上位法律,积极主动地制定并尽快出台统一的宠物养管法规,建立长效机制,不但使养狗做到“有法可依”,还要“有良法可依”,这样才有可能最终实现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
李律师分析道,从养犬监管方来说,需要整合现有的监管职责以形成监管合力,需要有一个国家层面的养犬法规,以为地方政府提供足够的执法依据。从养犬方来说,首先要认识到养犬是公民的一件私事,但当犬的行为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就成为社会公共问题。唯有走到“依法依规”的轨道上来,对法规予以敬畏而不是迷信法不责众,对爱狗予以自律而不是罔顾他人安全、妨碍公共利益。只有这样,其爱狗护狗行为才能得到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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