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加快提升公办中小学办学质量 民校报名超计划“摇号”(2)
管理:扩大公办学校奖励分配等自主权
新建公办学校实施新用人机制
扩大学校在选人用人、奖励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尊重校长岗位特点,完善选任机制与管理办法,加强校长人才队伍培养、建设和管理。探索公办学校校长聘任制、年薪制。面向全国吸引招聘优秀人才到公办中小学担任校级领导职务。
通过建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能高能低”的薪酬激励机制、“能上能下”的聘用考核机制、“以需定供”的专业培训机制、“名师引领”的教师研修机制、“奖惩分明”的行为规范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新建公办学校原则上实施新的用人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严重不适应学校工作及发展需要的教师,由学校退回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再安排返岗,培训期间不享受绩效工资增量。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增长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招生: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省示范高中、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深入实施“名校+”工程,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到2021年,市级“名校+”教育联合体达到200个。完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及保障机制,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到2021年,全市遴选交流教师2.5万人,校长2250人,跨区域交流校长教师1600人,引导和规范公办中小学教师有序流动。在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和单位分配时,向“名校”校长及参与“+校”管理及教学的人员予以适当倾斜。
改革: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
面向有实际困难和需求的学生,进一步完善“弹性离校”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学校主导、非营利性、学生自愿原则,出台并落实西安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探索政府、学校与社会融合共同解决学校课后“三点半”托管难题。重视家庭教育,加强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打造“15分钟教育服务圈”,引导家长理性帮助孩子确定成长目标,防止增加孩子过重课外负担。
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和精品课程创设,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到2021年,全市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实行“4+4”招生录取方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稳步实施新高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2021年,全市省级示范高中占比达到25%,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示范学校30所。支持办学特色化发展,完善办学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记者 雷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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