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正文阅读

郭伟鹏会判几年?郭某鹏会被判死刑吗?关于这些律师是这么说的(2)

2020-03-13 12:00  学点法律小知识  字号:T|T

为什么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说到这,看评论,很多人提到这个罪名,也就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比,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般来说三年以下,要后果很严重,才会判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对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很容易十年以上的量刑,的确罪名轻微很多。

那么,为什么,这种行为,却不是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呢?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主观需要的是故意。

虽然郭伟鹏的确隐瞒了自己出入境情况,但是当时本身行程期间,他并没有发烧症状,也就是他的确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传染,他后期觉得身体可能不舒服时,就居家没有外出,也遵从规定进行了隔离观察,接受治疗。

所以,从当前媒体给出的信息看,他并没有太多的主观故意,也就是知道自己感染了还到处跑,故意去各种人群密集地区。

从这点来看,也更符合妨害传染病防治,因为该罪更强调的是结果和危险性质。

疫情期间,什么情况下引发的隔离或传染会被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这一块,其实已经出的有相关的意见。

确切来说,主要是两种行为。

第一个是,已经确诊了,也就是知道自己感染了,还拒绝隔离,比如要求去医院,不去,或者去了医院后偷跑,然后还故意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二个是,虽然没有确诊,但是属于疑似,拒绝隔离,或者隔离期间跑了,然后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

其中后一种,是需要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前一种不需要。

最后希望,疫情早点结束,大家生活恢复正常。

全站热点
西安发布关于加强境外进入(返回)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0-03-13 10:28阅读

西安部分餐饮店恢复堂食 就餐人数有要求

2020-03-12 18:42阅读

西师附小“名校+”教育联合体聚焦云端教研 助力 “停课不停学”

2020-03-10 18:02阅读

趣味剪纸,多彩数学——集贤镇金凤小学二年级《轴对称图形》

2020-03-09 12:07阅读

西安市安委办成立八个督查组 复工现场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2020-02-20 22:31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