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所有的安置房已被前夫卖掉 近日她终于拿到了房卡
“5年了,我终于拿到房卡了……” 日前,西安未央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贺诚将房卡交给申请人张某后,她激动地连声道谢。
事情还得从15年前说起。张某与汤某原系夫妻,生有一女汤某甲,2005年1月11日双方协议离婚。同年11月30日,双方签订建房协议,约定张某出资4万元,在汤某之母孟某原有房屋的宅基地上新建房屋,其中130平方米归张某所有。2007年1月24日,汤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女汤某乙,并共同抚养李某与前夫之女魏某,后李某也在该宅基地上建有房屋。2010年9月该村进行拆迁改造,汤某作为户主与西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2014年9月,李某与汤某离婚,后该村回签安置,因房屋分配未能达成一致,李某、魏某、汤某乙将汤某诉至未央法院,张某也提起诉讼,均要求享有130平米的安置房面积。
2016年11月20日,法院依法判决,确定该130平方米安置房屋的所有权份额归张某所有。但汤某已将该安置房出卖给案外人董某,经张某起诉,未央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汤某与第三人董某返还房屋,但一直未履行。
2019年4月张某再次起诉,法院依法判决董某返还房屋钥匙及水、电卡等,第三人西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物业公司协助办理房屋及车位的更名手续。
因董某拒不履行,张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方查找,董某下落不明,其父母在涉案房屋居住,拒不搬离。2019年11月22日,在庭长康晓刚的安排下,执行法官强制将董某的家具等物品搬出,申请人张某拿到了房屋钥匙。
第三人西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称,办理更名手续需将原属于汤某名下的旧房卡、车库卡交回,但张某无法取得旧卡。法官多次与西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物业公司沟通协调,最终该公司同意协助办理,并于4月9日上午将房卡、车位卡交于申请人张某。
记者 宁军 通讯员 贺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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