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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2年内办房产证 “海璟暖暖的宅”业主6年多还没拿到

2020-06-29 20:36  华商网-华商报  字号:T|T

近日,西安海璟暖暖的宅业主反映,自己于2014年购买该小区商品房,合同签定的是两年内办理房产证,至今已过去六年有余,房产证还迟迟没有任何消息。

对此,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经查,台北湾三期(海璟暖暖的宅)小区位于凤城一路以南、明光路以西,由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该项目尚未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俗称大证),故无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俗称小证)。

经了解,该项目为经开区城改项目,未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目前西安海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完善土地出让手续,待完善后续建设手续后及时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系依申请登记事项,需开发商办理完该楼的首次登记后,再由购房人和开发商持申请资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应由开发商提交以下资料申请办理:(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国有土地使用权手续;(4)房产测量成果报告、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划总平图、竣工验收备案表。

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问题,如业主与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相关的约定条文,建议业主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记者 马群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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