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53岁来女士尸体找到了吗 在化粪池被找到的是真的吗(2)
警方冲洗了38车粪水之后,找到的是人体组织,不是尸体。尽管通过DNA比对技术,可以确认找到的人体组织属于来女士,由此可以推测来女士被杀害,被肢解。这种推测尽管是高度盖然性的,但并不是确凿无疑的结论。道理很简单,一个人身体缺少了很多人体组织之后并不会死。我们经常可以见到肢体残缺的人,他们都没有死。只有脑死亡之后,才能从法律上确认这个人已经死亡。
所以,每当发生人员失踪事件之后,就有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说法。见到尸体,才能确凿无疑地判断,这个人确实死了。
实践中确实存在误判。1999年河南某村发现一个无头尸体,被认为是一个叫赵振晌的失踪人,同村的赵作海被认为是杀人凶手。后赵作海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2010年,赵作海在监狱服刑十多年后,被认为已被杀死的赵振晌活生生回到村里。这就是著名的河南赵作海案。
还有湖北佘祥林案。1994年,佘祥林之妻张在玉失踪,佘祥林被认为是杀人凶手,先是被判处死刑,后改判为有期徒刑十五年。2005年,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老家。
对来女士一案来说,我不认为杀人凶手能将她杀死之后把尸体完全分解成可以从下水道冲走的碎块。可是,找到来女士的头骨之前,怎么确定她确实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