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女尸案新消息 杭州杀妻大女儿发言:考虑妹妹的监护问题(2)
来某姐姐称,现在来某去世、许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自己身患重病,家中还有两个孙辈小孩需要照顾,所以抚养来某小女儿有一定困难。对此,于某表示来某小女儿应由与其有血缘关系的家属监护、照料,今后的生活费用会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所以即使大女儿同意抚养小女儿,也要和自己商量。
而犯罪嫌疑人许某的家人方面,其弟弟表示愿意抚养来某利的小女儿。他说,小女儿与自己的女儿相差一岁,关爱不会少。
但依据民法总则,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二为兄、姐;三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据来某的前公公及许某老家浙江省诸暨市球山村村民透露,来某、许某双方的父母均已过世。
但来某小女儿的抚养权到底归谁,还是有待他们自己商量的,不过我相信,来某的小女儿一定会有好的归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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