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后为何不抓曾春亮?警方涉嫌渎职的同时也得考虑自身原因
西安兵马俑在线8月17日讯 江西重案犯曾春亮抓捕归案,家属曾两次报警,惨案还是发生了
8月16日16:27,经过四千警力长达8天8夜的围捕,背负3条命案的在逃嫌犯曾春亮在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十字路口落网。
8月8日早上,曾春亮潜入位于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的康启国家中,将其妻子熊小美杀害在1楼厨房,在二楼将入睡的康启国杀害,并将睡在康启国身边的7岁孙儿锤成重伤后潜逃。
被害人家属康女士介绍,她们曾在7月22日、23日报过警,警察也有笔录。关键是当时被害人儿子是轻伤,警方没有对凶手采取措施,可能只是批评教育。不过这里有个非法侵入他人居宅罪,不知道为啥警察没运用。
警方判断案件的依据是产生了什么后果,而不去设想将来会发生什么,因为他们要的是事实证据,单凭工具、语言不能认定这个人是犯罪。
公安量刑也是根据事实,看伤害的严重程度,造成的社会危害。所以说单凭受害人怎么说问题的严重性,还没有发生的事公安是没法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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