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3)
对虐童等行为相关个人
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综合管理。各区县政府和各开发区管委会是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本区域内各种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合理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方案、管理办法或细则。
开办非营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在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并及时向所在地区(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同时,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卫生保健指导,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促进婴幼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全面发展。探索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信用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依法逐步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