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起泾阳县小学、初高中开展暑托服务 收费:城区最高不超4元/课时/生
13日,泾阳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泾阳县中小学校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的通知。
教师学生自愿参与
其中引用7日发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其中提到要:
一、鼓励学校积极承担。地方教育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并作为学党史、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同时,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提供学生暑期托管服务。
二、引导教师志愿参与。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要统筹合理安排教师志愿参与托管服务的时间,保障教师权益,既要保障教师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也要给教师参与暑期教研、培训留出时间。
三、坚持学生自愿参加。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参加。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宣传告知具体安排。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关心重视孩子暑假生活,尽量抽出一定时间,加强亲子陪伴、交流互动,使孩子的暑假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四、合理安排服务内容。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确保学生能够得到充分休息。提供托管服务的学校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五、积极拓宽资源渠道。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要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
六、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地方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可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收费标准由地方教育部门商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示、做好宣传工作,学校不得违规收费。
七、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小学每班不超过40人 初中不超过45人 高中不超过50人
7月19日起,泾阳县教育将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暑期校内托管服务工作,参加的学生将在就读学校参加暑托服务,暑托服务不少于4周(周六、周日除外)
每天服务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含学生自由活动时间)
收费标准:城区学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4元/课时/生;农村(镇区)学校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2元/课时/生。
《通知》还明确,暑期校内托管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报名,严格控制人数,每班托管学生人数小学不超过40人,初中不超过45人,高中部不超过50人,可采用跨年段、跨班级的形式组班,每班每节课至少配备1名专任管理老师,并安排中层及以上干部做好值班和考勤管理等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进出有统一组织,活动有安全措施,确保每名学生安全在校。
托管期间学校开放图书室、阅览室、多媒体教室、音乐舞蹈室、运动场地等各类资源设施,在做好看护的同时,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在托管服务中,充分利用我县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社会教育资源,加大对学生的实践教育。
记者 付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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