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北麓保留别墅小区乱搭乱建专项排查共发现问题159处 整改完成61处
8月26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举行,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凯作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西安市实施《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截止6月底,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中涉及生态修复的85座矿山,已整改完成40个,正在修复39个;涉及拆除的52座小水电站已拆除34座(完成生态修复31座,正在修复3座)、退出16座、提升2座。省委专项巡视反馈的20个问题完成整改18个。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馈的20个问题完成整改10个,其余正在加快推进。
秦岭北麓保留别墅小区乱搭乱建专项排查共发现问题159处,整改完成61处,整改率38.4%。
48个峪口峪道完成治理19个,正在治理15个;市级下达9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完成11个,在建38个;秦岭区域村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5%,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8%;对1552户整治后的农家乐实施常态化监管;秦岭区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项指标均已达标。
检查发现,政府相关部门相互配合、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尚不健全,存在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治不够彻底等问题。例如,灞桥区水泉子污水处理站建设滞后。秦岭北麓保留别墅小区乱搭乱建专项排查中发现159处问题,还有98处(高新区94处、蓝田县4处)整治未完成。
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还不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不到位、末端清运不及时。例如,周至县竹峪镇鸭沟岭村污水处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行,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到位,收集处理率不高,仍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鄠邑区石井街道栗园坡村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无指示牌,生活垃圾未分类,清运不及时。
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涉秦岭区县、开发区要尽快出台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建立健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机制,制定补偿办法、明确补偿标准,不断巩固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记者 赵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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