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白水警方通报两起涉疫违法案件
近期,陕西白水警方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类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了两起涉疫违法案件。
12月11日7时许,贺某、杨某自驾车辆前往西安,期间在西安参加宴席,于12月12日17时许回到白水。回白后贺某、杨某未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报备,隐瞒行程在白水县多处活动。贺某、杨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政府关于有西安市旅居史的来白返白人员,第一时间向镇办、村(社区)报备的规定,致使疫情防控管控措施无法落实,有引起社会恐慌和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贺某、杨某分别行政拘留。
12月20日10时许,张某自西安返白后,未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报备。张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政府关于有西安市旅居史的来白返白人员,第一时间向镇办、村(社区)报备的规定。其父谢某明知张某自西安归来,未按相关规定履行疫情报备。致使疫情防控管控措施无法落实,有引起社会恐慌和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严重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谢某分别行政拘留和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望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主动履行防疫责任和社会义务,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如不按规定执行有关防控措施,不如实报告、隐瞒中高风险旅居史,引起社会恐慌或传播风险,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记者 苗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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