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四级河长体系全面形成
6月23日,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督导组深入我市部分县检查河长制落实情况。记者获悉,目前,我市已设置市总级河长、市级河长,县总级河长、县级河长,镇级河长及村级巡查员,形成了覆盖市、县、镇、村的四级河长组织体系。
今年以来,我市把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为政治任务,迅速组织、安排,扎实开展各项工作。我市制定了《宝鸡市河流、大中型水库、大型灌区骨干渠道名录》,在109条河流、8个大中型水库和3个灌溉区,逐级逐段落实市、县、镇级河长和村级巡查员。据悉,我市已设置市总级河长2名、市级河长7名、县总级河长24名、县级河长94名、镇级河长252名及村级巡查员780名,四级河长体系全面形成。同时,我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印发了《宝鸡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13个县区也结合县域实际相继制定本县区的《实施方案》,全市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出台,为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奠定了基础。
当天,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督导组深入眉县、岐山县检查河长制落实情况。在汇报会上,省农业厅党组书记、厅长白宜勤认为,宝鸡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局良好,各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明显成效。
副市长王宁岗汇报了宝鸡河长制工作情况。他表示,我市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对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到位。
本报记者岛茜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