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县桃园金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相关规定,现征求公众对“华县桃园金矿扩建项目” 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华县桃园金矿扩建项目设计生产能力3万t/a,矿山服务年限10.0年,基建期12个月,总服务年限11.0年。本项目共有7个矿体,Q422-2号矿体暂不利用,其余六个矿体均进行开发利用。Q422-1号矿体和Q423-1、2、3、4号矿体共用一个开拓系统,采用上部平硐—溜井,下部明竖井开拓。Q302-1号矿脉采用上部平硐—溜井,下部盲斜井开拓。浅孔留矿法和削壁充填法采矿,井下中段走向短采用人力推车方式运输。矿石依托企业自有选厂进行选别,采用浮选工艺。采矿废石送废石场堆存。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与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采矿通风井污风、运输道路扬尘、场地矿石铲装粉尘、废石场扬尘。采矿工作面采用湿式凿岩、喷雾洒水的湿式除尘作业,定期对进风巷道和主运输巷道岩壁进行清洗,工业场地、运输道路、废石场定时洒水,废石分层堆放并碾压;矿山废水污染源主要为采矿工业场地采矿废水、废石场淋溶水。采取措施为:采矿工业场地设置小型沉淀池,对坑道水进行沉淀循环使用,由加压泵返回矿山生产、绿化和降尘用水等。废石场淋溶水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项目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根据声源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废石全部堆放于废石场,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选址适宜,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切实做好“三同时”及日常环保管理工作,则工程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讲,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详细情况,公众登录(http://pan.baidu.com/s/1nvjwVMT),或可通过电邮、信函、传真方式,与华县桃园金矿及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系。
建设单位名称:华县桃园金矿
地址:陕西省华县金堆镇寺坪村
联系人:汪勤武 联系电话:18591328375
环评单位名称: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琳联系电话:029-87879062
电子邮箱:359875164@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受本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单位,具体为项目所在地区的居民。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公众对拟建项目了解以及从何种渠道了解本项目信息;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程度的认识以及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包括发布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必要时咨询专家意见,以及召开评审会、论证会或听证会。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如对本项目建设有任何疑义或建议时,请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5工作日内反馈给相关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华县桃园金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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