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区纪委监察局出台干部管理“三项机制”
(通讯员 韩燕妮)近期,王益区纪委监察局出台了《机关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机关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机关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广大纪检干部“不善为”“不想为”“不敢为”的问题。
鼓励激励实施办法以机关科室目标责任考核为抓手,综合运用平时考核和半年、季度及年终考核等手段,在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任用等方面,给予干部鼓励激励。评优、考核、选拔都有具体量化的指标和依据,客观公正,操作性强。容错纠错实施办法遵循区别对待、尊重实干的原则,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性质后果、动机目的等,提出8个方面的容错情形,明确了认定容错的程序。同时,通过个别谈话、发函提醒、督促整改、教育引导等方式纠错改正。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以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为基本依据,综合科室及个人作风纪律、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认定,明确了9种“下”的具体情形,严格按照“报告、审核、报批、通知”等程序进行组织调整和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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