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辱骂交警 女车主被依法行拘
(通讯员邓凤英)7月24日,岚皋县城关镇居民王某因利用互联网寻衅滋事、公然辱骂执勤交警被岚皋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7月20日10时许,岚皋县城关镇居民王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内发出一段视频,内容为当日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香河口中队民警在207省道查车执勤的情景,并配以极具侮辱性文字直指交通民警。 经查,王某于当日10时许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207省道湘子坝路段时,路遇正在查车执勤的交警,交通民警在查验王某的驾驶证、行驶证后予以放行。可这一正常的执法行为却让王某心生不快,随即将手机镜头对准了正在执勤的交警,她拍摄下的是交通民警辛勤工作的场景,可是所表达的并非理解和赞扬,而是对交通民警的极端侮辱。
王某的行为已构成利用互联网寻衅滋事,公然侮辱执勤民警,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我们的交通民警头顶烈日,经受着高温的炙烤,他们在为我们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在此,让我们为他们的敬业、奉献和坚守点赞,同时,也请大家多一份理解和尊重,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社会和谐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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