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宝鸡市交警积极排查辖区交通安全隐患——敲响安全行车的警钟
8月10日,陕西西汉高速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8月22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8·10”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我市交警部门以案为训,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活动。“8·10”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市交警支队主要领导带队,前往各县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8月12日、13日,交警系统全员放弃休假,上路排查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将客运车辆、货运车辆、旅游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和电动车列为重点检查车辆,对酒驾、毒驾、超速、超员等10余种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通过排查,仅市区就查处306起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各交警大队将安全排查渗透在日常工作中。高交西宝中队调整勤务时间,每天0时至5时,专门安排警力,对发现该时段行驶在辖区的客车,采取喊话、鸣笛,通过警车带道引导至服务区强制落地休息,或就近引导下高速公路。凤翔交警大队打破固有上下班时间,消除巡查盲点。凤县交警大队严把龙口省级交通安全检查站等重要关卡,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
扶风、麟游、太白、陇县大队严查旅游包车、公路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面包车、电动三轮四轮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千阳、岐山、眉县大队,对广场、国省道等路段进行全路段巡逻检查。金台、渭滨、高新、陈仓、侦查、特勤大队开展夜间专项整治统一行动。通过一系列排查工作,为群众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本报记者王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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