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黄土地上的“几何裂变”
黄土地上的几何裂变
延安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综述
延安市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强势推进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农业系统按照坚持集体所有权、落实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总体思路,不断创新,扎实工作,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三项农村改革(宝塔区产权制度改革、黄龙县三岔镇农村土地流转、宜川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取得新突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切实保障农民利益、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
2013年,率先在甘泉县启动了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县试点,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来延安视察时对甘泉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14年,我市被省上列为整市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市。截至目前,全市9423个村民小组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占村民小组总数的97.94%;确权耕地面积457.97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8.56%;确权承包农户33.24万户,发证率98.03%。全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县级自检自验、市级验收工作全面完成。13个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综合评价为优秀,整体工作位于全省前列。通过土地确权,为加强土地流转、抵押、担保、农业产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打下坚实基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快速推进
今年,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一系列文件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精神,按照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要求,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转原则,通过加强舆论宣传、强化政策保障、健全流转服务体系、建立流转平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工作方式,以推广黄龙县三岔镇农村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试点四种模式为抓手,引导鼓励、规范推进全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为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目前,全市土地流转92.58万亩,流转率21.09%,较2013年提高18.99个百分点,接近全省流转水平。通过土地流转,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十二五以来,全市共启动建设产业开发、科技示范、生态循环、加工流通、休闲观光五大类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00个,辐射带动发展县级园区78个,引进农业新品种676个、新技术412项,实现生产总值23.76亿多元,园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普遍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农村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1.宝塔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
2015年,宝塔区被省上确定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试点县以来,以清产核资为基础,以搭建产权交易平台,开展农村产权交易为纽带,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先后以冯庄、川口、河庄坪、桥沟4乡镇为主,在全区119个村开展了清产核资,初步形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七种模式(资产量化型、土地入股型、盘活资产型、股份合作型、资源资产重组型、合作发展产业型、委托代管型),盘活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有效增加了集体和农民的经济收入。
截至目前,宝塔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已组织农村集体产权交易56笔,金额达916万元;土地流转交易136笔,流转面积18285亩;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挂牌土地流转类32笔,拟流转面积31172亩。完成土地确权44.9万亩,发放经营权证书3.69万本,发证率93.65%。
2.宜川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宜川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以来,不改变土地所有权,不改变承包权性质,不改变农村土地农业用途,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及地上附着物作为抵押担保,积极稳妥开展试点贷款业务。今年以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共计985.3万元。其中,邮蓄银行宜川支行户发放农地抵押贷款4户共计20.5万元,信用联社发放农地抵押贷款80户共计964.8万元。
3.黄龙县三岔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工作
2016年,黄龙县三岔镇被市上确定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试点镇后,引导鼓励、规范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形成整村规划带动流转型、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流转型、股份合作组织带动流转型、社会资本带动流转型四种基本模式。2016年流转土地7.73万亩,流转率28.4%,试点镇流转3.2万亩,占全县流转总面积的41.4%,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新型农业主体不断壮大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载体,树立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新理念,及时安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着力推动发展。
制定扶持政策。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连续五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的扶持政策,为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保障。2016年,对新认定的52个市级示范合作社、19个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50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的资金扶持。
开展示范创建。严格按照中省安排,对照评定标准,推荐上报国家级、省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开展中省示范合作社监测和年报工作;同时,制定下发《延安市市级示范社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延安市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及运行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组织开展市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和市级示范社动态监测工作。截至2016年底,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150个,认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7家,认定家庭农场677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有序推进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省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积极推进县、乡、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构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乡村调解、县区仲裁、司法保障的三位一体纠纷调处体系,及时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依法维护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据统计,全市13个县(区)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聘任仲裁员44人。
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宜川、洛川、志丹、延川、黄龙五县实施了农业部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厅建设项目,共争取中央资金250万元,每县50万元,主要用于纠纷仲裁管理部门仲裁庭、合议调解室、案件受理室和档案会商室等一庭三室基础设施建设,目前黄龙、宜川、延川已建成,洛川、志丹两县正在建设中。
据统计,2016年,全市农村仲裁委员会受理土地纠纷2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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