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旅发(2011)71号】
各区县旅游局、旅游企事业单位、各相关处室:
近日我市召开了全市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动员大会,会议通报了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和省测评结果,我市已顺利通过了省级测评,推荐参加今年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评选,预计9月将迎来中央测评组的考核验收。为了进一步认真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检查验收工作,确保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旅游行业各个单位要迅速行动起来,以全力冲刺的姿态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对照标准,,查找问题,进一步细化环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交上一份漂亮的答卷。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西安加快科学发展、实现率先发展的现实要求,是西安彰显历史名城的重要载体,是顺乎民意改善民生,创建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的重要举措。全国文明城市这一品牌不仅会大大提升西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而且会使我市旅游业成为直接的受益者。现在创建工作已经进入到“百米冲刺”阶段。9月份,中央文明委测评组将以明查暗访的形式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因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我市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领导,集中精力,凝聚力量,以奋力拼搏、争创一流的精神,全力以赴抓好创建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营造气氛,抓好宣传
各单位要在前一阶段创建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现有的教育阵地如:板报、学习园地、闭路电视、内部刊物等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文明城市创建知识的学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使干部职工熟记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60字具体规范,知晓率达到100%。要教育干部职工车辆不乱停乱放,不闯红灯,乱穿马路;窗口服务单位人员要文明用语,规范服务,礼貌待客。要按要求悬挂创建标语。做到人人关心创建、积极参与创建,以饱满的精神、良好的风貌和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秩序、优美的环境迎接文明城市测评验收。
三、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按照《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任务一览表》中要求,测评组除对我市旅游行业人员创建文明城市知识的知晓率和旅游行风满意度进行测评和抽查外,还将重点对我市星级宾馆和旅行社进行考核测评。根据前一阶段我局检查的情况来看,取得的成绩值得肯定,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旅游经营单位没有端正认识,缺乏长远和整体意识,尤其旅游旺季已经到来,只侧重眼前的经济效益,而忽略了文明城市带来的长远社会效益;有的星级饭店无障碍设施和消防设施还不够完善,公共卫生间缺少残疾人厕位,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还不健全;有的旅行社导游员未佩带胸卡,有的旅行社的投诉记录不完善;有的旅游景点围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主题活动开展的还不够丰富多彩;旅游市场治理深层次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解决。目前,检查验收工作日益临近,各星级饭店、各旅行社和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按照市旅游局关于《2011年西安市旅游行业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的规范化服务考评标准,按照各自任务分工,认真逐条逐项对照检查,找出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尤其是各区县和相关处室要对分管的星级酒店、旅行社和旅游景点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严格对照“国考”验收标准,查遗补缺。星级饭店要有无障碍设施,餐饮、娱乐等服务要明码标价,消防安全设施要完好无损,客房要干净,无异味;旅行社导游员带团要佩戴胸卡,使用普通话讲解,用语文明,服务规范,不索取小费,不误导游客消费,服务承诺制度要公示,要有高效的投诉机制和投诉处理记录;旅游景点要有针对未成年人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此外,要设专人整理创建的相关资料。
四、明确责任,奖罚分明
中央测评组的实地检查即将到来,各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思想上,要克服“满足现状、自我感觉良好”的思想,克服“工作做得差不多了”的松懈情绪,克服“侥幸”心里;在工作中,要针对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好 “迎检工作预案”。对检查组的明查暗访、检查考评,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如实汇报工作、介绍情况;对提出的问题,要虚心接受,逐条记录,立即整改。各单位要以这次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广泛开展“让人民群众满意”服务竞赛活动,努力打造一批人民群众满意的旅游景区和优质服务接待单位,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为创建国际一流旅游目的地城市争光添彩。市旅游局将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目标考核与对各单位2011年精神文明建设“三优一满意”工作考评结合起来,高标准、严要求,明确责任,奖罚分明。对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创建”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其他重大影响的单位及负责人,将严肃处理。
五、各单位要注意加强联系和信息报送工作,注意资料收集,及时将本单位迎检开展情况上报市旅游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董家明 冯海
联系电话:86787622 86787623(传真)
附件:
1. 西安市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见:http://img.wmxa.cn/a/201109/5462.html)
2. 西安市创建文明城市考评标准(见:http://img.wmxa.cn/a/201109/5463.html)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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