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市区关于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深刻汲取包茂高速“8.26”、青银高速“8.27”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稳定,经局安委会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局系统开展为期6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梳理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把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事前预防和处置能力,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从9月10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自查、排查工作:局属各单位及各相关科室,针对各自职责范围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制定自查方案,开展拉网式、循环式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
2、抽查工作:局主要领导带队,局办公室牵头,深入基层和一线,对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及时发现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切实将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检查重点及工作任务
1、区交通运输管理站要切实履行“三关”职责,强化货运企业监督管理,重点检查:各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货运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运营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及安全意识; 907路班线车辆安全运营情况。要坚决杜绝有危化品上车及车辆“带病”上路,确保车辆运营安全。
2、区公路管理站要对全区农村公路通行现状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危险路、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通行现状及安全隐患;公路安保设施及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养护作业的时限、作业区、人员着装、交通管制及其他保障措施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执行等。要及时维修路面坑槽、翻浆、沉陷等病害;完善公路标志标线、警示标志及各种防护安保设施;充实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公路应急保畅工作。
3、区地方海事处要加大对全区各水域及水上旅游景点经营企业和旅游船舶的安全监管,对水上项目及救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船舶、船员的相关证书及资料;船舶配备的救生等相关设备是否处于适用状态;是否按规定在适合位置设置安全标识等。要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加强船只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4、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二网协调办公室要对各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机构、人员及安全生产规程落实情况;各类施工机械及设备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施工路段是否存在坍塌、滑坡及落石等可能险情;以及消防安全、用电安全及事故应急预案演练等情况。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学习,及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施工路段安保措施。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局属各单位及各相关科室要充分认识当前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把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要针对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立即进行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切实将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2、强化责任、全面整改
各单位及各相关科室要迅速组织开展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要扩大排查范围,提高排查标准,强化整改效果,对于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督办,建立隐患排查台帐,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此次安全大检查收到实效。
3、加强值班、畅通信息
为确保安全生产信息及时反馈,局属各单位及各相关科室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带班值班职责,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遇有重要情况,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
局属各单位及各相关科室于10月30日前将本单位(科室)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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