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县巩固创文成果 助力西安创文工作
2011年12月20日,户县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县城”荣誉称号,这是户县在精神文明建设领域获得的一项“国字号”殊荣,也是西安市首个全国文明县城。金灿灿的牌匾凝聚着户县人的艰辛和汗水,擦亮这块“金字招牌”更是户县人永远的追求。
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文明创建工作
农民画公益广告遍全国
三年来,户县人没有在荣誉面前止步,而是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执着的精神、务实的作风,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县城”的创建成果为抓手,为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砖添瓦,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民画公益广告创作等工作受到了中央文明办的高度关注,在全国会议上四次进行经验交流。全省、全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场会,全省文明办主任培训会现场会在户县召开。这既是对户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高度肯定,也成为户县不断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如今,一个政通人和、文明开放的新户县正展示在世人面前。
建章立制 干群携手共谱创文新篇章
巩固创文成果、擦亮创文工作的“金字招牌”,对于户县来说意义重大,因为户县不仅承担着西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部分任务,还要做好全国文明县城的复审工作。户县通过一项项创建活动,让文明植入每个人的心田,成为大家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取向。
文明乡风拂画乡
户县县委县政府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平台,在工作中坚持建章立制,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制定《户县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工作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户县“城市文明程度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构建“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有指标”的创建保障体系。出台《户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户县创建文明单位等系列测评体系》等相关文件,对文明单位的创建方法、测评标准,奖励基金的规范使用等进行详细规定和量化,确保实施过程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同时,坚持“四不减弱”,即全县坚持领导力量不减弱,成立以县委书记、人大主任、县长、政协主席为组长的创文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坚持投入不减弱,县委、县政府每年拿出200万元精神文明建设专项奖励资金,进一步加大文明单位尤其是国家级文明单位的创建力度;坚持热情不减弱,在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举办社火、灯展、农民画精品展等文化载体活动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坚持关注民生不减弱,2013年以来,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20.3亿元,一大批民生工程相继实施,提升群众创建热情,为创文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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