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计委发文规定再生育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省卫计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简化生育证办理。今年将有1/3以上的区县实现网上办理生育服务证,再生育的审核审批程序也将进一步简化,审核审批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一孩生育登记方面,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在女方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常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生育登记即可。流动人口既可在户籍所在地登记,也可在现居住地登记。群众凭孕产妇保健手册可免费享受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增补叶酸、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健康管理,生育保险办理等事项。
再生育审批办理方面,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原则上向女方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女方户籍不在我省但配偶户籍属我省,可向男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申请人户籍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分离的,只需提供其中一处的相关证明即可。在程序方面,简化签字盖章手续。取消再生育审批公示,再生育审批镇、县两级计生部门的审核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记者获悉,今年我省将力争年内实现全省县、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或窗口全覆盖,实行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力争年内全省有1/3的县(区)实现网上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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