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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户口本不用统一更换 未来实行积分落户制

2015-07-11 11:00  陕西传媒网  字号:T|T

7月1日起,西安市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类别,将全市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近日,本报记者就城乡统一户籍登记中老百姓关心的一些问题采访了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户政部门。以下记者简称“记”,户政部门简称“户”。

居民户口本不用统一更换

记:西安市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类别,将全市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意义是什么?

户: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是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与居住证制度一样同属户籍制度管理组成部分,它将为未来全市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的统一制度建立基础标准。

记:此项改革将会使西安多少人受惠?

户:按照西安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统计,2014年底,西安市户籍人口为800多万,其中农业人口近400万。

记:是否需要去公安局更换户口簿?目前,已经有多少人办理了这种统一转化?

户:按照国务院、公安部和陕西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西安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已经于7月1日全部进行了户籍统一。居民户口本不要求统一更换,居民持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卡来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籍业务时,由户籍民警在户口本“类别”处和集体户口卡左上角加盖“居民家庭户口”和“居民集体户口”条形章。

未来西安实行积分落户制度

记:统一户籍管理后,在西安市对于外来户口迁移、落户有哪些影响?

户:没有影响,按照原先落户政策,统一落户为城市居民户口。

记:户改后,外来人口来西安落户、买房的门槛会不会降低?

户:城乡户口统一户籍登记是全国户籍改革的一个环节。7月1日开始西安市实行城乡户口统一户籍登记制度,落户政策仍然依照2006年西安市政府《关于调整我市户籍人口准入政策的若干意见》和《西安市迁入市区人口户籍准入暂行规定》执行。

按照户籍改革整体计划,未来西安市还将根据城市实际情况,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实行积分落户制度,也就是城区人口1000万以上的超大城市和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要改进落户政策,已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阶梯式积分落户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记:什么样的是“居民家庭户口”?什么样的是“居民集体户口?“居民家庭户口”和“居民集体户口”最大区别是什么?

户: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口,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体户人员结婚或上社保时,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

政策红利没有发生改变

记:原先“农业户口”居民享受到的政策红利有没有发生改变?比如城中村居民,原来是农业户口,每年可以分红,或是在拆迁时分地赔偿,现在会不会受影响?

户: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以是否拥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为依据,户口登记不作为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据,户口迁移与集体利益收益分配无关。

记:已经迁到城市的户口,能否再往农村落户?

户:可以,西安市内落居民家庭户口。

记:户籍改革后,如果大学毕业生的原籍在农村,且农村仍有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所,迁入地的行政村及乡镇(街道)同意接收的,户口能不能回迁至原籍农村,落户村集体户,户口性质不变?

户:可以,西安市内落“居民家庭户口”。

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可以持怎样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户:持身份证和集体户口卡办理登记。集体户口卡一般由所属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户口迁移的具体操作要求

记:政策性落户是否有变化?

户:农村地区退伍、退学、劳改劳教结束、高校毕业回原籍等户籍事项,由村委会出具“居住证明”后办理。

户口在城九区外的人,因婚迁要求在城九区内农村地区落户的,要求村委会出具“居住证明”,一律按现有居民三投靠政策要求执行。

户口在城九区内,因婚迁要求在城九区内农村地区落户的,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填写《入户申请表》,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实际成为了市内迁移的户口登记事项。

记:市内户口如何迁移?

户:城九区内迁移的,按照人户一致原则办理,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是基本原则。

记:农村地区的分户、立户如何执行。

户:一元化后,自然取消“农转非”和“非转农”户籍业务的办理。农村地区的分户、立户仍然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办理各类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执行,应出具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证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农村地区妇女为新生儿报户的,不得索要村委会证明,一律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便民利民措施规范户籍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新生儿落户要求办理。

变更职业的,仍按照《西安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办理各类户口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执行,不得再在户口簿中“职务处所”填写“粮农”等职业,涉农职业填写待相关部门做出明确规定后再通知。

记:农村地区在离婚妇女的投靠问题如何解决?

户:在城九区内,农村地区离婚妇女失去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固定住所,要投靠同在农村地区的父母,应持相关法律文书,由村委会出具“居住证明”,按市内迁移办理。

在城九区外的农村离婚妇女失去合法稳定职业及合法固定住所,同时,也无成年子女等投靠的,要回城九区内投靠农村地区父母的,持相关法律文书,由村委会出具“居住证明”,按照三投靠政策,由派出所受理,分局照顾性审批办理。(记者 秦峰 通讯员 常征)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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