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全省定向招收150名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
昨日,从市政府获悉,为贯彻落实西安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建立稳定的学前教育教师缺口补给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事业,我市正式下发《西安市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实施意见》。
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
《意见》指出,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由西安文理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应先用空额编制、自然减员编制或采用先进后出的办法安排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毕业生,确保毕业生到幼儿园任教有编有岗。
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在保障学校生均拨款的基础上,参照同类高校学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逐年将免除的学费、住宿费、补助资金拨付西安文理学院。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建立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生活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秀学生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教育性奖学金。
2015年全省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招收150人
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面向全省招生,2015年、2016年招收人数为每年150名,2017年招收人数为200名。
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志愿填报安排在提前批次内单独设置志愿,执行陕西省二批本科线。在招生计划编制中按照定向就业区县设置专业代码,实行梯度志愿模式,择优选拔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考生。报考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的考生资格需符合省招办当年发布的有关规定精神,并且个人要有长期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意向。录取后,与西安文理学院和各区县教育局签订《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师范生免费培养协议》。毕业后需在定向区县基层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10年以上。不签订协议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按照入学时签订的培养协议规定就业
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后,按照入学时签订的培养协议规定就业,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和签发《聘用通知》。
《意见》规定,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毕业生不履行“培养协议”的视为违约。违约毕业生须填写《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违约申请表》,经西安文理学院、定向培养协议区县教育局审批后,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市教育局负责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毕业生的违约管理,受理免费教育费用和违约金。
录取后经考察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的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入学一年可按规定程序调整到其他专业。对涉及弄虚作假和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定向就业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按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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