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将评选第四批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
我市将评选第四批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从即日起开展自评。
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具有重要作用。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决定,今年,将在全市评选第四批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范围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和工业园区(包括开发区、科技园区等)。已获得市及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称号的单位,不再重复申报。评选标准依据《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标准》。评选首先要开展企业和园区自评,分别由企业行政或工业园区管理部门和工会经过协商一致,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工业园区标准以及西安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工业园区考评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将自评情况向职代会、职工大会或区域性职代会报告,经无记名投票,综合满意率达80%以上为自评合格,方可申报。此后,再进行分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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