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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房 符合条件的可于月底前报名

2015-10-22 21:46  西北信息报  字号:T|T

21日,记者从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该市将收购存量商品住房用于保障房,符合条件的商品房所有人可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名。

为进一步促进西安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创新保障房房源筹集模式,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转换通道,该市拟购买社会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据了解,按照中、省租赁型保障房建设标准和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保障房有关要求,拟收购的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公共交通便利、生活环境宜居,且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完善;户型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成套住房。

此次政府收购的价格为4500元/m2左右。符合以上条件的商品房所有人请于10月30日前,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或项目相关资料到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西大街116号711室)报名。朱雪娇

本文原载于兵马俑在线(www.wmxa.cn),转载请保留本链接,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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